6月18日,汝州市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现阶段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汝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剑奇,副市长焦慧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督察局、市政府督察局、环保局等27个市直相关委局和20个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六次扩大会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17年环保专项督查相关要求。
达兴车库排水板指出,自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六次推进会召开以来,在汝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奋力攻坚,汝州市各项环境指标持续好转。截至6月13日,汝州市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17天,同比增加41天,PM10浓度均值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微克/立方米。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攻坚战的个别重点工作推进不快,距离省定时间节点和要求仍有差距。
张剑奇强调,要对照目标,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提振工作劲头,增强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加快推进集中供暖供热、“散乱污”企业取缔、扬尘污染治理、燃煤散烧治理、“电代煤、气代煤”及城乡电网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严格按照生态市创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的生态市创建攻坚工作;要强化责任、严格督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市攻坚办对环境污染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督查发现问题不能按时整改的行业(属地)管理部门要定期通报、曝光;对多次通报都不能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重点工作不能按照省定时间进度推进的,要严格落实追责机制。